課程名稱 |
勞動訴訟實務專題 Practices in Labor and Employment Litigation |
開課學期 |
102-1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|
授課教師 |
陳金泉 |
課號 |
LAW5199 |
課程識別碼 |
A21 U4390 |
班次 |
|
學分 |
2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二7,8(14:20~16:20) |
上課地點 |
法1402 |
備註 |
與研究所合開。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60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21LAW5199 |
課程簡介影片 |
|
核心能力關聯 |
本課程尚未建立核心能力關連 |
課程大綱
|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|
課程概述 |
以民事程序法為主幹,闡述勞動實體法在勞動法庭的實際運作現況。首先概述勞動訴訟總論,包括當事人、管轄、準據法、裁判費、保全程序、訴訟救助與法律扶助等程序。其次介紹主要勞動訴訟類型:解僱無效訴訟、違法調職訴訟、給付加班費訴訟、給付資遣費訴訟、給付退休金訴訟、職業災害補償訴訟、懲戒處分與考績訴訟、職工福利金訴訟、提前違約離職訴訟(最短服務年限約款)、離職後競業禁止訴訟、離職證明書訴訟、勞健保勞退損賠訴訟、求職締約過失索賠訴訟、勞工業務疏失索賠訴訟等,俾使盡量呈現勞動訴訟實務運作之全貌。 |
課程目標 |
希望修課的同學在上完本課程後:
一、對勞動法庭的實務運作有具體的理解。
二、對主要勞動訴訟類型有基本的瞭解。
三、能自行思考、處理、解決具體勞資爭議個案。
|
課程要求 |
事先研讀老師提供之案例及指定教材。
上課參與討論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|
Office Hours |
|
指定閱讀 |
待補 |
參考書目 |
黃越欽著「勞動法新論」
黃程貫著「勞動法」
焦興鎧等合著「勞動基準法釋義─施行二十年之回顧與展望」
黃程貫主編勞動法(新學林分科六法)
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|
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9/10 |
勞資爭議爭端解決機制(一)簡介一 |
第2週 |
9/17 |
勞資爭議爭端解決機制(一)簡介二 |
第3週 |
9/24 |
勞資爭議仲裁、裁決。並兼論訴訟程序使用「廢棄」或「撤銷」用語之重要規定 |
第4週 |
10/01 |
勞動訴訟總論(一)。管轄及準據法 |
第5週 |
10/08 |
裁判費與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;勞工求職與就業服務機構責任;小額訴訟及其上訴之限制 |
第6週 |
10/15 |
違法解僱訴訟(上)、(中) |
第7週 |
10/22 |
違法解僱與假處分、訴之聲明。 |
第8週 |
10/29 |
違法解僱訴訟之舉證責任、工資扣除攻防。附論「勸告解僱」。 |
第9週 |
11/05 |
違法解僱訴訟之舉證責任、工資扣除攻防 |
第10週 |
11/12 |
工資扣除之方式、漏未主張扣除之事後救濟;最高法院判決用語、判決傍論(obiter dictum)、既判力(res judicata)簡介:公益(內部)揭發 |
第11週 |
11/19 |
工資扣除漏未主張之救濟、扣除與抵銷之競合、扣除或抵銷殆盡後上訴問題。 |
第12週 |
11/26 |
違法解僱訴訟(下) |
第13週 |
12/03 |
違法調職訴訟 |
第14週 |
12/10 |
資遣費給付訴訟 |
第15週 |
12/17 |
退休金給付訴訟、企業併購時之工作權保障條款 |
第16週 |
12/24 |
職災訴訟 |
第17週 |
12/31 |
服務證明書訴訟、離職後競業禁止訴訟 |